江西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 2022-10-31 浏览次数: 16

江西师范大学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和《江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要求,根据江西师范大学2021-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信息公开举报情况、信息公开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9月1日到2022年8月31日。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江西师范大学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西师范大学党委(校长)办公室(电话:0791-88120002)。

一、工作概述

2021-2022学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教育部全面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体制机制,狠抓关键领域,创新公开形式,抓好落实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持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取得实效,最大限度保障广大教职工及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强化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并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和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宣传、人事、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监审处)、党委(校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新闻信息中心、档案馆、工会、保卫处、信息化办公室、发展规划办公室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学校认真研究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责任制,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切实将信息公开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狠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运转有序的信息公开工作格局。

(二)把握关键,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学校严格对照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内容,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及时调整《江西师范大学信息公开目录》。学校继续细化和深化涉及师生切身利益或社会普遍关注的已有信息公开内容,重点推进招生工作、财务管理、人事师资、教学科研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例如,通过江西师范大学官方首页、校内自动化办公网站、各二级单位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信息平台,基本实现了包括教育收费、招聘启事、干部选聘等信息公开;招生就业处和研究生院进一步对招生网站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建设,凡是与招生相关且必须公开的信息一律在网站发布,满足了广大考生的信息需求,接受了社会的监督;科研部门及时公布各类科研项目申报及个人科研项目进展情况,方便教职工查阅和监督;人事部门及时公布新进员工和校内岗位调整情况;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及时公布出国出境人员信息;除涉密项目外,学校所有项目的招标采购信息需求、安排与结果,均在校园网首页上予以发布。学校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不断扩大学校重要决策信息公开的领域与范围,通过教代会、座谈会、校领导接待日、书记校长信箱等方式广泛听取并合理采纳师生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扩大决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师生参与度。

(三)多措并举,不断丰富信息公开途径

为了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学校不断创新信息工作形式,丰富信息公开途径。一是在利用移动办公OA系统的基础上,创建了微信工作平台,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发布相关信息。二是进一步细化并定期更新《江西师范大学服务信息指南》,在校园网首页及办公系统内进行公开。三是建立信息公开网站,通过网站集中发布需公开的文件、通知、公示等内容,方便师生及时查询与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四是充分利用学校官方微信公众号,各部门、各学院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栏、简报等载体,定期公布信息公开内容,方便群众查询监督。在健全工作机制、丰富信息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学校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制度建设逐步健全,信息公开指南、实施细则、工作目录等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为广大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和社会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取学校信息提供了充分支撑和保障。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的数量

学校主动公开信息有3013条,其中学校概览63条,发展规划80条,招生信息289条,教育收费信息26条,师资人事315条,科研工作306条,教育教学312条,学籍管理162条,帮困助学291条,就业支持551条,对外交流52条,综合治理248条,教育监察27条,校园服务235条,其他56条。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一是通过召开教代会的形式,向全校教职工公开学校财务收支、民生工程等与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信息,如教职工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二是借助校内办公平台向全校教职工公开党委会纪要、校长办公会纪要等会议纪要的形式,及时向广大教职工公开学校重大决策和信息,让师生员工了解学校阶段性发展状况;三是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公开学校的学校概况、机构设置、教育教学、人才人事、招生就业、服务指南等信息,同时为广大师生提供便捷的信息咨询;四是通过新媒体发布学校信息,学校众多部门开设了微信公众号,通过“江西师范大学后勤服务”“江西师范大学图书馆”“江西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江西师范大学教务处”“江西师范大学财务处”“江西师范大学保卫处”“青春师大”等多个微信公众号公开学校信息,方便师生便捷高效查询了解信息。另外,学校在校园网设立了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开通了官方微信,方便广大家长和师生通过网络和手机客户端随时随地了解获取学校的各类信息。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1.涉及学校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重大切身利益的情况。对《江西师范大学章程》进行了广泛宣传,在校园网公布了组织机构、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学校领导、招生政策、就业信息等基本情况;学生竞赛、学生社团、评奖评优、学费减免、贷款、勤工助学等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招聘、职称评审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等科研管理信息;基建工作有关资金使用制度、评标纪律、招投标管理办法等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和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投诉方式等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情况。包括近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度,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以及年度教育统计报表等信息。

3.学校各机构部门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学校在校园网公布了党群部门、行政部门、各学院、中心部室、科研机构、附属单位等机构设置情况;公布了各单位的具体职能、办公地点、联系电话及办事流程;公布了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和重大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4.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完善了财务信息查询系统,包含学生缴费查询、教职工工资查询、公积金查询等子系统。广大师生只要登录相关系统,就可以按需查询相关数据。学校定期将财务预算、决算相关报表在教代会上公开,接受全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定期更新教育收费项目公示,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收费范围、资助奖励政策、减免政策以及收费监督举报电话等。积极拓展网络渠道,在校园网、财务处网站挂网公示,开辟“收费公示”专栏对收费标准、程序进行公示;在缴费点制作宣传板公示、在迎新点张贴海报公示等。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学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5.招生信息公开情况。为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权益,保证招生工作顺利开展,学校进一步认真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十公开”原则,即:确保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学校通过招生网、招生微信、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各类招生信息。

1)招生章程: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将《江西师范大学2022年招生章程》等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招平台、省教育考试院招生网、360教育在线网及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

2)招生计划:学校2022年招生计划按规定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批,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络招生平台、《高中生之友》招生计划专刊以及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布。

3)录取分数、招生咨询:制定并印发了《江西师范大学2022年分批次分科类录取人数及往年录取分数情况表》等文件,通过学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及时向考生和社会公布投档分数、咨询办法,通过在线方式查询录取结果,并公布招生咨询办法。

4)监督渠道、违规查处:学校印发并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管理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在各类招生简章中,公布了各级机构招生监督电话、投诉信箱、信访地点等。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共受理了8项信息公开申请,申请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教职工情况、学生人数、招生情况、职称评聘、工作量计算、科研奖励等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均按程序及时处理并予以回复。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没有收到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法律政策不予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均没有发生。

四、公众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随着学校信息公开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社会公众、全校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的关注度和认同感逐年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理解、支持和肯定,尤其对于学校能够快速提供和高效反馈各种信息表示满意,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反映良好。

五、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办公室未收到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力出现的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六、信息公开主要经验、存在问题与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虽然学校积极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和部署,做了大量有效工作,积累了一部分经验,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以及不足之处,如公开的范围还不够全面,公开的速度还不够及时,公开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等。

)主要经验做法

1.主动公开。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和学校实际情况,主动将相关信息进行公开,使广大师生和社会能全面了解学校的校情和发展状况。

2.及时公开。学校在招生工作、财务管理、干部任用、人事任免、科研管理、评奖评优、职称评审、教育教学、基础建设、设备采购等重点领域,做到第一时间信息公开,及时让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了解情况。

3.多渠道公开。学校继续通过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校报、广播台、电视台、校内电子屏、公告栏等传统媒体,教职工代表大会、师生家长座谈会等会议形式积极公开信息,确保学校的重大决策、改革发展方案及相关工作进展能多渠道公开。

)存在的问题

1.覆盖面有待强化。学校需公开的信息涉及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等,信息量达数千条,师生员工4万余人,且有青山湖、瑶湖两个校区,信息公开全覆盖有待加强,需要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2.针对性有待提升。学校依照要求、程序将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等信息进行公开,但从学校4万余名师生和社会公众层面来看,针对性有待提升,信息公开的精准性有助于切实帮助学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答疑解难。

)改进措施

1.积极创新信息公开形式。一方面利用学校官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信息公开内容;另一方面升级优化学校自动化办公平台,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发布学校阶段性发展情况等,努力做到信息公开方式全覆盖。

2.完善信息公开督查机制。在全校范围内建立师生信息员制度,确保每个基层单位有一名信息员,实现网格化管理,并加强队伍培训和考核,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责任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使信息能快速、高效、全面地传达到师生当中。

3.推进信息公开信息化建设。依托学校信息化的优势,建立完整的数据链,打通学校与学院、部门与部门、学校与师生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更便捷的横向交流与纵向互动,构建更高效、更扁平化的信息沟通机制。学校要紧跟时代步伐,积极建立互联网信息公开平台,逐步形成“三微一端”(微信、微博、微视频和手机客户端)信息公开矩阵。

    4.优化校院两级信息公开管理机制进一步优化校院两级管理机制,确保学校信息下得去,学院信息上得来,注重系统集成、形成合力发挥信息化渠道的重要作用面向全校师生、量大面广的服务类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做好全面、细致、规范的信息公告,建立便捷的查询体系,使广大师生和社会大众等能随时随地获得所需信息。

 

                                         江西师范大学

                                        202210月31